法布天下

其他

陈静任公安局长

综合消息曾是河南省唯一一位女交警外勤大队大队长的陈静,已任濮阳市清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众号:LBS-SIR陈静
9月18日 下午 9:49
其他

妻子多次出轨,男子一怒之下把她捅死!61位村民联名求情,法院判了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广东普法、刑事审判贵州省福泉市女子黄丽(化名)先后和自家堂叔、表叔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因此怀孕堕胎老实本分的丈夫刘前(化名)在多次求其回家遭拒后愤然举起尖刀将妻子捅伤身亡刘前所在村子的61名村民联名签署《请愿书》,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女子抛夫弃子离家2012年8月,贵州省福泉市的刘前与黄丽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育了一子一女。为了维系家庭生活,刘前长期在外省打工,黄丽则在家带孩子。每年刘前都将自己大部分工资约三、四万元钱汇款给妻子,用于日常开销。2018年9月,黄丽和刘前因为兄弟分家的事情闹起矛盾,她提出了离婚,遭到丈夫拒绝。2019年1月18日,黄丽外出打工,离开时带走了家里全部积蓄。2020年1月,她回到娘家,而不是回到自己家中。在这近一年时间里,刘前多次联系妻子但都无法联系上,他只好自己在家照顾两个孩子。2020年1月,刘前听说黄丽回到了岳母家中,前去找妻子,希望她回家好好过年,却遭到妻子的拒绝。没多久,黄丽再次离开家。丈夫愤然举起尖刀2020年1月28日(大年初四)上午,刘前开车载着母亲和儿子、女儿一起到岳父家,和岳父、岳母、黄丽、岳父的孙子一起,分驾两辆车到仙桥乡村民何某家拜年。当日下午3时许,拜完年的两车人回到刘前家门口。刘前喊岳父岳母一家人到家里坐一下,遭到拒绝;他又去喊妻子,希望妻子和自己回家,也遭其拒绝。气愤的刘前从家中拿了一把刀,藏在怀中,再次上前邀请妻子回家。这次,他还是遭到了拒绝。刘前失去了理智,他掏出尖刀,朝妻子的胸腹部连捅数刀,岳父发现后上前试图夺刀,纠缠中也被刘前捅伤。见妻子倒在血泊中不再动弹,刘前举起刀,捅向自己的肚子。随后赶到的120医护人员检查发现,黄丽已经死亡,刘前和岳父被送医经救治脱离了危险。原来妻子已多次出轨黄丽为何不愿意随刘前回家?法院查明,早在2012年婚前,黄丽和堂叔黄某一起到浙江打工时,两人就发生了不伦关系。2014年至2015年期间,已经结婚的黄丽再次和黄某发展成情人关系,经常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来,黄某的妻子发现了他们之间的奸情,于是告知黄某的姐姐黄芳(化名),黄芳对黄丽进行了一番斥责后,两人才断绝了关系。随后,黄丽通过在微信群里唱山歌的方式认识表叔余某,两人经常在手机上对唱山歌。2019年初,和丈夫发生矛盾的黄丽到浙江打工,余某随后也到浙江打工,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2019年9月,黄丽发现自己怀了孕。2020年1月中旬,她和余某回到福泉,到当地一家医院打胎。对于妻子的这些风流韵事,刘前并非一无所知,他曾通过查看妻子的微信有所察觉,但无力改变。61位村民联名求情在当地村民邱某和蒋某眼中,刘前平时话很少,不招惹事,在外务工的钱基本上都是给妻子家用。在刘前弟弟眼中,哥哥为人忠厚老实,很少说话,和寨邻关系不错。黄芳也证实,黄丽的私生活很乱,而刘前则老实本分,平时话不多,在外务工的工资几乎全部都寄给了妻子。在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刘前所在的福泉市某村61名村民联名签署了一份《请愿书》,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黄丽长期与他人保持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致被告人刘前情绪失控,出于激愤报复杀人,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存在严重过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月17日 下午 10:21
其他

陈育霞,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广东省惠州市纪委监委9月16日消息,日前,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陈育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陈育霞(资料图)经查,陈育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陈育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育霞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今年6月28日消息,陈育霞在任上被查。公开信息显示,陈育霞曾任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法定代表人,后任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至5月31日,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31日,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成立于2013年,是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为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的统一规范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两天前的9月14日消息,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文绍良被查。他长期任职仲恺高新区,历任仲恺高新区区委常委、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宣教文卫办公室主任,仲恺高新区委副书记、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党委书记、园区管委会主任,仲恺高新区政法委书记等职。
9月17日 下午 10:21
其他

员工取得北京户口后辞职,法院: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赔25万!

2018年9月11日,国某公司(甲方)与王徒修(乙方)、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丙方)签订《昌平区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协议》,约定:乙方落户之日起,至少为甲方服务5年。2018年10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一)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移动变电站部门,担任技术研发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依约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10月8日,王徒修签署《服务承诺书》,载明:服务承诺书本人王徒修自愿与国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使用其进京指标落户。本人承诺为国某公司服务不少于5年。若不足5年提出辞职,考虑占用公司资源、招聘和培养成本等因素,自愿按未满年度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提前1年辞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
9月16日 下午 11:26
其他

“三流律师靠运气、二流律师靠人脉、一流律师靠...”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律师办理的811.6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有122.8万多件,占诉讼案件总量的15.1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为110.8万件,刑事案件数量仍长期处于高位,占比仅次于民事案件。显然,刑事业务的案件量非常多,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抢”到。怎么抢?还得靠专业。在刑事辩护中,证据辩护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证据辩护做得好不好对刑辩结果有直接和直观的影响。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证据辩护就是拆掉控方大楼的每一块砖,同时用砖、水泥、钢筋建筑一座新的辩方大楼。因此,提证据辩护能力对于每个刑事辩护律师来说,不仅是需要做到的,也是想做到的。证据辩护贯穿于刑事辩护的始终,无论是实体辩护还是程序辩护,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量刑辩护,无论是为自由辩护还是为财产辩护,都必须以证据辩护为基础。想要把证据辩护做好、做得精细、达到效果,就需要深度掌握证据法理论和各类证据规则。证据辩护,也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从收集辩方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的证据综合运用,证据辩护有可能突破案件甚至颠覆指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规范、高水平、低风险地进行证据辩护?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接手案件时必须思考和选择的难题,也是所有法律人应当直面的课题。为此,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所以这次徐昕老师携其大案刑辩团队组织线下课,就是为了手把手传递律师办理刑案技能。他将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1、本次线下课,你为什么一定要来?第一期庭前会议上海站,好评如潮以上为会场讲课现场,200多人座无虚席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3周,已报名15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2本次2天1夜线下培训,您将收获:03主讲导师徐昕教授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教授,曾任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兼瀛和刑辩学院院长,出版了《无罪辩护》
9月16日 下午 11:26
其他

通知:不得随意取消周末双休、年休假,不得在周五、节假日前发文、开会安排工作!

日前,新疆库车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消息,新疆库车市发布基层减负5严禁5不得。五严禁为
9月16日 下午 11:26
其他

最高法院部分岗位领导调整,指导司改多年的何帆升任审管办主任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剑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为波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郎贵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于厚森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上述中层领导职务调整的同时,“财新”报道,最高法院的知名法官、也是中国法院十余年来司法改革的深度参与者何帆,此次调整升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资料图:何帆此前的2023年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3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三场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围绕“司法改革与人民幸福生活”与网友在线交流。公开资料显示,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监督检查法定审限执行情况,督办重要案件,承担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司法公开、审判经验总结等工作。此外,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近年还新增了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指标体系管理、司法统计、数据会商等重要职能。最高法院官网的“机构设置”内容显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已经显示为何帆。公开资料显示,何帆今年46岁(1978年1月生),湖北襄阳人,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获刑法学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简历1999—2000年在武汉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处见习,2000—2003年在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工作。2006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其中,2006—2007年先后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此后,何帆长期在最高法院原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任职,先后任规划处副处长、处长,主要从事司法改革调研、规划及方案起草工作。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何帆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研究室工作期间
9月16日 下午 11:26
其他

“烂物业”靠起诉收物业费行不通了!法院判决:物业费打折,发出司法建议书!

导读:很多小区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差收不到物业费,不花精力改进服务,却花时间和钱找律师起诉欠费业主。这一招现在行不通了!长沙市望城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大量业主不交物业费。于是,物业起诉了几十位欠费业主。没想到的是,法院判决物业费打折,同时要求物业提升服务质量。过了一段时间,物业又起诉了100多位业主,物业律师竟然还不同意法院调解。于是,望城区法院向该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称:将按同一折扣比例判决。9月12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物业改进服务,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尽可能调解结案,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目前,法院正积极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调解。物业服务有瑕疵,法院判决物业费打折长沙市民刘先生家住望城某小区,入住几年后,发现小区物业服务不尽如人意,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没想到,今年年初物业公司把他起诉到法院,索要最近两年的物业费。“号称‘高档小区’,但是物业服务与合同约定存在差距,小区里有人养鸡养鸭,还有业主违规加建,物业都不管。小区经常有外人来往也没人管,更不用说日常保洁、绿化养护那些了。”刘先生表示,“刚收房前几年我从来没拖欠过物业费,作为业主也提了很多回意见,物业没有改进才拒交物业费的。”跟刘先生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小区内的几十位业主,大家向法院提交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证据。法院认为,综合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法院对该小区同类型案件的判决情况等因素,酌情认定刘先生应缴纳的2021和2022年的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的部分折扣进行计算。同时,为促进物业公司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管理和服务,对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刘先生对法院的判决认可,按照法院判决的物业费打折交纳了物业费。200多位业主被诉,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尽管刘先生一案结案,但仍持续有该小区业主被起诉到法院。这一次,在法院的调解下,业主表示愿意按照生效判决的折扣缴纳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一方代理人却称没有权限代为认可。望城区法院向该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称:从2020年至今,望城法院已经受理了200多件该物业公司起诉该小区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案件。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在绿化维护养护、日常保洁清洁、安保安全、小区水系维护等方面存在瑕疵,判决业主按一定比例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该物业公司现在提起诉讼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和此前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同一物业服务期间有生效判决,将按同一折扣比例判决。法院建议,物业公司积极与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街道、社区沟通制定物业服务整改方案,提高服务品质,加强与业主沟通,分层分类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增加业主自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积极性;同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对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同一服务期间已有生效判决的,业主同意按生效判决确定的折扣比例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尽量诉前调解结案。-
9月16日 下午 11:26
其他

“律师的案源是打出来的”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律师办理的811.6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有122.8万多件,占诉讼案件总量的15.1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为110.8万件,刑事案件数量仍长期处于高位,占比仅次于民事案件。显然,刑事业务的案件量非常多,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抢”到。怎么抢?还得靠专业。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基于此,我们曾跟徐昕老师磨了两年多,力邀徐昕老师开一次线下课程,希望徐昕老师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这正好符合了老师的要求,因为一直以来,徐昕老师都希望能认识更多愿意以刑辩为专业的律师,形成一个可能合作的小群体。他发起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大案刑辩研修所等项目,也让一批批优秀年轻律师获益。秉承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在今年4月份,于上海开设了一场以”庭前辩护”为主题的线下课。共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齐聚上海,通过2天1夜2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集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了刑事辩护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大大提升了刑事辩护能力。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所以这次徐昕老师携其大案刑辩团队组织线下课,就是为了手把手传递律师办理刑案技能。他将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1、本次线下课,你为什么一定要来?第一期庭前会议上海站,好评如潮以上为会场讲课现场,200多人座无虚席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3周,已报名15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2本次2天1夜线下培训,您将收获:03主讲导师徐昕教授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教授,曾任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兼瀛和刑辩学院院长,出版了《无罪辩护》
9月15日 下午 9:35
其他

刚刚,新通过一部法律,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9月15日 下午 9:35
其他

省公安厅内鬼(正厅级)获刑7年!

非法持有枪支5支、弹药732发,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保留正厅级)陈罡日前获刑7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通报:9月12日,黔南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陈罡受贿、洗钱、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对被告人陈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陈罡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陈罡非法持有的5支枪支及732
9月15日 下午 9:35
其他

公安副局长兼治安大队长被双开!

安徽省绩溪县纪委监委“廉洁绩溪”9月14日消息,日前,经中共绩溪县委批准,绩溪县纪委监委对绩溪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胡林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胡林翼
9月15日 下午 9:35
其他

今天,律师们的朋友圈都炸了,这个好消息终于来了…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律师办理的811.6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有122.8万多件,占诉讼案件总量的15.1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为110.8万件,刑事案件数量仍长期处于高位,占比仅次于民事案件。显然,刑事业务的案件量非常多,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抢”到。怎么抢?还得靠专业。在刑事辩护中,证据辩护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证据辩护做得好不好对刑辩结果有直接和直观的影响。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证据辩护就是拆掉控方大楼的每一块砖,同时用砖、水泥、钢筋建筑一座新的辩方大楼。因此,提证据辩护能力对于每个刑事辩护律师来说,不仅是需要做到的,也是想做到的。证据辩护贯穿于刑事辩护的始终,无论是实体辩护还是程序辩护,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量刑辩护,无论是为自由辩护还是为财产辩护,都必须以证据辩护为基础。想要把证据辩护做好、做得精细、达到效果,就需要深度掌握证据法理论和各类证据规则。证据辩护,也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从收集辩方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的证据综合运用,证据辩护有可能突破案件甚至颠覆指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规范、高水平、低风险地进行证据辩护?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接手案件时必须思考和选择的难题,也是所有法律人应当直面的课题。为此,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所以这次徐昕老师携其大案刑辩团队组织线下课,就是为了手把手传递律师办理刑案技能。他将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1、本次线下课,你为什么一定要来?第一期庭前会议上海站,好评如潮以上为会场讲课现场,200多人座无虚席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3周,已报名15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2本次2天1夜线下培训,您将收获:03主讲导师徐昕教授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教授,曾任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兼瀛和刑辩学院院长,出版了《无罪辩护》
9月14日 下午 9:41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人事 | 曾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的她受聘为中学法治副校长!

来源:政知圈据广东政法委9月13日消息,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已受聘担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以“与法治同行
9月14日 下午 9:41
其他

刚刚,新通过一部法律,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9月14日 下午 9:41
其他

最高院、最高检领导班子调整(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9月14日 下午 9:41
其他

突发:原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级)被开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9月14日 下午 9:41
其他

律师已经成了夕阳职业?法律服务市场或迎来剧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律师办理的811.6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有122.8万多件,占诉讼案件总量的15.1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为110.8万件,刑事案件数量仍长期处于高位,占比仅次于民事案件。显然,刑事业务的案件量非常多,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抢”到。怎么抢?还得靠专业。如何规范、高水平、低风险地进行有效辩护?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接手案件时必须思考和选择的难题,也是所有法律人应当直面的课题。其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辩护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从收集辩方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的证据综合运用,证据辩护有可能突破案件甚至颠覆指控。证据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贯穿于开庭审理的各环节。如果说刑事辩护是一座大厦,证据辩护就是拆掉控方大楼的每一块砖,同时用砖、水泥、钢筋建筑一座新的辩方大楼,重要性可见一斑。为此,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一直以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基于此,我们曾跟徐昕老师磨了两年多,力邀徐昕老师开一次线下课程,希望徐昕老师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这正好符合了老师的要求,因为一直以来,徐昕老师都希望能认识更多愿意以刑辩为专业的律师,形成一个可能合作的小群体。他发起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大案刑辩研修所等项目,也让一批批优秀年轻律师获益。秉承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在今年4月份,于上海开设了一场以”庭前辩护”为主题的线下课。共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齐聚上海,通过2天1夜2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集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了刑事辩护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大大提升了刑事辩护能力。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一个月,已报名18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一期老学员推荐雷顺勇(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4日参加了徐昕老师的首场线下课,听徐昕老师讲了庭前会议的辩护策略、庭前会议的阻击、庭前会议的前置问题以及庭前会议涉及的管辖、回避、排非,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公开开庭、举证质证、直播、旁听等问题,信息量极大。课程内容特别丰富,我记录了二十页的笔记,徐老师的授课给我很大的启发。我相信很多参加该课程的同仁和我的心情一样,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两天的圆桌会议我也都参加了,和全国各地两百多位律师同仁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也让我收获很多。摘自《在绝望的刑事辩护里传递希望
9月14日 下午 12:48
其他

婚姻法新规:不管谁提出离婚,这4样财产都归男性,女方带不走!

观看更多转载,婚姻法新规:不管谁提出离婚,这4样财产都归男性,女方带不走!法布天下已关注Share点赞WowAdded
9月14日 下午 12:48
其他

最高检人事任免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一、免去陈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二、任命刘慧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三、免去胡春健、王莉(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来源:新华社
9月14日 下午 12:48
其他

热议!律所收费1.5万元,一个失误,要赔近150万……合理吗?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1.5万元的律师费与147万余元的赔偿,这组悬殊的数据引发舆论哗然。近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因未及时告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原仲裁判决生效。当事人以此起诉律所,法院二审判律所赔偿147万余元。事发后,南都、N视频记者梳理类似案例,采访多名业内人士,围绕赔偿金额认定、风险提示等展开讨论。“这个案子最大的教训就是提醒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敬业负责。”还有律师表示,应注意将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留痕,固定自身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证据,降低执业风险。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向南都记者透露,“事发后,关于律师管理的工作肯定会加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盈科律所被判赔上百万这份被热议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上诉人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因与被上诉人杨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盈科律师事务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某赔偿损失194万元。判决书提及,本案二审主要争议焦点:关于盈科律师事务所是否应向杨某赔偿损失194万元的问题。首先,根据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盈科律师事务所与杨某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盈科律师事务所负有及时报告案件进展并通知杨某相关诉讼事务的义务。本案中,现有证据尚不足以有效证明盈科律师事务所收到补缴诉讼费通知书后,在指定缴费期间内告知杨某缴费;而案件因未及时缴费最终被裁定按撤诉处理,原仲裁裁决生效;这一结果与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报告义务未尽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一审法院认定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涉案行为构成了违约,并无不妥。其次,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行为导致杨某丧失了在案件中主张相应权利的机会,直接影响到了杨某的相关诉权和潜在的实体权益,盈科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认定盈科律师事务所应向杨某赔偿损失147万余元。据此,二审判决,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某赔偿损失147万余元。9月5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相关情况属实。赔偿金额与律师费无关因小小的疏忽,一宗律师费仅1.5万元的案件,最终却导致律所面临147万余元的赔偿。这笔巨额赔偿,是如何界定的?该案二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行为,导致杨某在相关案件中丧失了主张相应权利的机会,直接影响到了杨某的相关诉权和潜在的实体权益,盈科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杨某在相关案件中请求的销售业绩提成191万余元,超出其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中请求的销售业绩提成144万余元,增加金额为46万余元,故杨某在本案中关于该增加金额46万余元的损失诉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认定盈科律师事务所应向杨某赔偿损失147万余元。二审判决书。“这个案子最大的教训就是提醒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敬业负责。”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向南都记者指出,在民商事案件中,只要律师的委托权限里有代为接收法律文书,法院就会将缴费通知书、诉讼文书等寄给律师。律师收到后因疏忽没有及时按照缴费通知书的要求通知当事人缴费,导致当事人出现损失,律所的律师存在过错。中闻律所合伙人、法律博士赵琮也认为,根据《合同法》与《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所与杨某签订委托协议,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赔偿数额的认定方面,邓学平解释,“法院判决律所赔偿140多万元,依据是律所律师的代理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非律所收取的律师费多少,律所赔偿完,也可以找当事律师追偿。”南都记者注意到,盈科律师事务所还曾在上诉请求中提及,杨某在一审中要求的194万赔偿金额,在劳动仲裁阶段就未得到支持或未主张。一审判决不应支持。对此,赵琮表示,如果杨某的赔偿请求并未在仲裁中得到支持,其所主张的140余万元销售业绩提成尚未被证实为客观事实,系个人主张,无法确认数额是否真实准确。“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不仅对杨某与律所的委托法律关系作出了认定,其实也暗含对杨某劳动纠纷案件的认定,即认可杨某提出的140余万元销售提成是客观准确的,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原案由裁判。”赵琮说道。有律所因疏忽致财产被转移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因律师一时疏忽,而被判赔偿当事人的案件并非个例。2006年4月,江苏徐州新沂市李某因当地一企业迟迟不支付3万多元煤炭款,将企业告上法庭。起诉前,李某因到外地做生意,与律师方某签订代理合同并支付代理费。同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企业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煤炭款3万多元。判决书后的法官寄语提醒,被告是法人的,原告申请执行期限为自判决生效后6个月。但直到2007年4月,李某回乡问起方某时,都未申请执行。该企业也因李某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为由,拒绝支付欠款。李某要求方某赔偿损失,将方某告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方某签订的代理合同真实有效,由于方某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未及时主张权利,理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此判决方某赔偿李某损失3万多元。无独有偶,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一起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因律师在查封中存在重大的疏忽,被查封的250多万元现金未及时续保,导致委托人实际损失达163万余元。原来,南通市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黄某、陆某代理蔡某与南通某建筑安装公司、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法院受理了该案后,根据蔡某提起的保全申请,查封、冻结了南通某建筑安装公司名下的251万元。随后,律所签收了一审法院送达的诉讼保全告知单。后律所通过中间人口头告知了蔡某保全结果。但查封到期后,蔡某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也没有提出续封申请。当代理律师陆某代蔡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继续查封南通某建筑安装公司、王某名下的财产时,导致只能冻结到数百元。蔡某就该案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241万余元,但未能执行到财产。一审法院认为,律所应对本案的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向蔡某赔偿40万元。蔡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代理律师未尽勤勉、审慎义务,其未能在保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的财产被转移,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酌定担责七成,赔偿原告114万余元的损失。因代理律师系由律所指派,故应由律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引发律师行业反思连日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也为律师行业敲响了“警钟”。不少律师称在办案时要“保持警惕”,还有律所发出“自查通知”。“以后多留一个电话,保险起见。”关注到此事后,律师张华(化名)表示,为避免疏漏,以后给法院留联系方式,除了自己的,会考虑把当事人的也留下。律师赵勇(化名)平时除了把诉讼相关的重要日期牢记在心,还会在日历上标记。他对南都记者说,有时忙起来确实容易忘记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每个法院的送达平台、送达方式不一样,事情太多,短信也太多,一不留神就忽略了”。他认为,从法理上说,法院的判罚能给律师敲响警钟,“因为个人疏忽失职会带来严重后果”。赵琮则表示,律师应在执业活动中保持谨慎,关注案件进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委托人报告案件进展。“同时,律师应注意将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留痕,固定自身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证据,降低执业风险。”相关律所还为此发出了内部通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后律所给员工发内部通知,提醒大家注意相关风险防范。他认为,这也是法律行业特有的风险特征,“从个人来说首先是警醒,我所在的团队每年处理案件数以千计,遇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也提醒年轻的律师,要谨慎对待重要的诉讼时间点、流程等相关事项。”有律师透露,此事发生后,所在律所发出通知,要求律师们“对所有在办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关注开庭时间、续封到期时间以及缴纳诉讼费的时间点”。除了律师个人,此事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后,关于律师管理的工作肯定是会加强。”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出品:南都即时统筹:南都记者
9月14日 下午 12:48
其他

官宣!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至63周岁,女职工延迟至55/58周岁。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具体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宪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相关工作。四、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落实本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五、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9月14日 下午 12:48
其他

三流律师查错字,二流律师查风险,一流律师查...

在大数据时代,掌握正确的法律检索方法,对法律人的学习和工作来说,都太太太重要了。谁效率更高,谁就能在竞争中率先胜出,你不用而你的竞争对手再用,你将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看别人拿着检索软件,一分钟就能搞定各种案例检索报告、法官数据分析,玩到溜得飞起,用不了多久就能整合所有相关信息,做到知己知彼。再看自己,在法海书山中不知道从何下手,裁判文书网+百度,找了一天也没找全想要的信息。为什么有的人和你花同样甚至是更少的时间学习,成绩就是比你好?有的人工作时间比你短,却能拿到比你高出很多的薪水?因为别人效率高。法律检索和实务息息相关,是法律人从理论向实践进步的梯子,也是办案必须的核心技能。如果你以为法律检索很简单,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去提升,那么你的检索质量肯定不会很高,相反浪费的是你更多的时间。法律检索早已经是律师的必备技能,如何利用大数据的力量,在海量的知识里快速、准确、全面地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已经成为每一位法律人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明法学苑特邀请到黄磊律师,开设2天免费直播课!课程将分享法律检索的实操新方法、技巧,击破痛点、难点,让你的工作效率提升一大截!直播原价399扫码进群0元免费听本号粉丝专享福利如果说刑事诉讼如同一片海洋,刑事辩护律师就是海洋中驾舟冲浪的航海人,刑法就是行驶的游戏规则,刑法中的限制性规定就是海洋中的暗礁涌流。如果要在风浪中学会游泳,就一定要学会刑事辩护技能。如何规范、高水平、低风险地进行有效辩护?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接手案件时必须思考和选择的难题,也是所有法律人应当直面的课题。其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辩护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从收集辩方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的证据综合运用,证据辩护有可能突破案件甚至颠覆指控。证据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贯穿于开庭审理的各环节。如果说刑事辩护是一座大厦,证据辩护就是拆掉控方大楼的每一块砖,同时用砖、水泥、钢筋建筑一座新的辩方大楼,重要性可见一斑。为此,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一直以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基于此,我们曾跟徐昕老师磨了两年多,力邀徐昕老师开一次线下课程,希望徐昕老师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这正好符合了老师的要求,因为一直以来,徐昕老师都希望能认识更多愿意以刑辩为专业的律师,形成一个可能合作的小群体。他发起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大案刑辩研修所等项目,也让一批批优秀年轻律师获益。秉承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在今年4月份,于上海开设了一场以”庭前辩护”为主题的线下课。共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齐聚上海,通过2天1夜2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集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了刑事辩护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大大提升了刑事辩护能力。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一个月,已报名18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一期老学员推荐雷顺勇(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4日参加了徐昕老师的首场线下课,听徐昕老师讲了庭前会议的辩护策略、庭前会议的阻击、庭前会议的前置问题以及庭前会议涉及的管辖、回避、排非,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公开开庭、举证质证、直播、旁听等问题,信息量极大。课程内容特别丰富,我记录了二十页的笔记,徐老师的授课给我很大的启发。我相信很多参加该课程的同仁和我的心情一样,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两天的圆桌会议我也都参加了,和全国各地两百多位律师同仁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也让我收获很多。摘自《在绝望的刑事辩护里传递希望
9月12日 下午 9:25
其他

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担责?民法典这样说:

来源微信公号:浙江泽大嵊州律师事务所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文
9月12日 下午 9:25
其他

醉酒后在处于发动状态的车内睡觉,能否认定为醉驾?法院判了!

裁判要旨:当事人醉酒后在小区车内熟睡、车门上锁、开启双闪灯、车辆处于发动状态,不足以证明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且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凭证》及现场笔录中均表示有异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据此认定当事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该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均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全文: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9月12日 下午 9:25
其他

你的身份可能被冒用了!警方提醒:赶紧自查

接到推销电话后你是不是直接挂断不管?收到催债短信后你是不是当垃圾短信直接删除?......且慢,别不当一回事这很有可能是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9月12日 下午 9:25
其他

民警提取卖淫女微信截图电子数据,未经审批,法院:公安局败诉

王某甲与Z县公安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一审行政判决书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行
9月12日 下午 9:25
其他

30 岁以后:越无能的律师,越爱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

在大数据时代,掌握正确的法律检索方法,对法律人的学习和工作来说,都太太太重要了。谁效率更高,谁就能在竞争中率先胜出,你不用而你的竞争对手再用,你将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看别人拿着检索软件,一分钟就能搞定各种案例检索报告、法官数据分析,玩到溜得飞起,用不了多久就能整合所有相关信息,做到知己知彼。再看自己,在法海书山中不知道从何下手,裁判文书网+百度,找了一天也没找全想要的信息。为什么有的人和你花同样甚至是更少的时间学习,成绩就是比你好?有的人工作时间比你短,却能拿到比你高出很多的薪水?因为别人效率高。法律检索和实务息息相关,是法律人从理论向实践进步的梯子,也是办案必须的核心技能。如果你以为法律检索很简单,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去提升,那么你的检索质量肯定不会很高,相反浪费的是你更多的时间。法律检索早已经是律师的必备技能,如何利用大数据的力量,在海量的知识里快速、准确、全面地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已经成为每一位法律人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明法学苑特邀请到黄磊律师,开设2天免费直播课!课程将分享法律检索的实操新方法、技巧,击破痛点、难点,让你的工作效率提升一大截!直播原价399扫码进群0元免费听本号粉丝专享福利如果说刑事诉讼如同一片海洋,刑事辩护律师就是海洋中驾舟冲浪的航海人,刑法就是行驶的游戏规则,刑法中的限制性规定就是海洋中的暗礁涌流。如果要在风浪中学会游泳,就一定要学会刑事辩护技能。如何规范、高水平、低风险地进行有效辩护?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接手案件时必须思考和选择的难题,也是所有法律人应当直面的课题。其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辩护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从收集辩方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的证据综合运用,证据辩护有可能突破案件甚至颠覆指控。证据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贯穿于开庭审理的各环节。如果说刑事辩护是一座大厦,证据辩护就是拆掉控方大楼的每一块砖,同时用砖、水泥、钢筋建筑一座新的辩方大楼,重要性可见一斑。为此,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一直以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基于此,我们曾跟徐昕老师磨了两年多,力邀徐昕老师开一次线下课程,希望徐昕老师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这正好符合了老师的要求,因为一直以来,徐昕老师都希望能认识更多愿意以刑辩为专业的律师,形成一个可能合作的小群体。他发起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大案刑辩研修所等项目,也让一批批优秀年轻律师获益。秉承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在今年4月份,于上海开设了一场以”庭前辩护”为主题的线下课。共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齐聚上海,通过2天1夜2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集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了刑事辩护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大大提升了刑事辩护能力。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一个月,已报名18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一期老学员推荐雷顺勇(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4日参加了徐昕老师的首场线下课,听徐昕老师讲了庭前会议的辩护策略、庭前会议的阻击、庭前会议的前置问题以及庭前会议涉及的管辖、回避、排非,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公开开庭、举证质证、直播、旁听等问题,信息量极大。课程内容特别丰富,我记录了二十页的笔记,徐老师的授课给我很大的启发。我相信很多参加该课程的同仁和我的心情一样,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两天的圆桌会议我也都参加了,和全国各地两百多位律师同仁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也让我收获很多。摘自《在绝望的刑事辩护里传递希望
9月11日 下午 10:20
其他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名律师被判刑4年、吊证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律媒智库8月21日,北京市司法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案例(京司罚决〔2024〕11号),一名律师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吊证。据悉,李**(女)此前为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12月28日,李**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24年3月18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北京市司法局认为,李**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相关法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二)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2次会议、2017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9月11日 下午 10:20
其他

刚刚!一律师因不配合调解工作被处理、被通报(附全文)

来源:法务之家事情经过某某律师在接到某区矛调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其参与调解的通知后,既未积极主动与委托人沟通联系,也未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委托人的联系方式,甚至在与工作人员的电话沟通中表达不满。区委政法委获悉后,就该律师对调解工作不配合、甚至抵制问题的情况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市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调查处理。市律师协会惩戒委认定,对照现有规定,该律师尚不构成行业处分,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市司法局同意市律师协会的处分意见,同时市司法局决定对该律师事务所进行警示谈话。
9月11日 下午 10:20
其他

9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期间聚餐饮酒,官方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地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月10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嫩江市霍龙门镇党委书记单景海等培训期间聚餐饮酒问题。据通报,2024年7月1日,黑河市举办乡镇党政正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当晚单景海邀请8名同期参加培训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培训驻地聚餐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7月,单景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据黑河市委党校稍早前消息,6月24日,黑河市乡镇党政正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式在市委党校举行。培训班分两期进行,每期培训班为期五天,共有参训学员120多名。此次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其他5起典型问题包括:伊春市供热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方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方誉任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市供热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规收受下属企业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1.4万元;安排3家下属企业核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修车费共计0.76万元。方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方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原书记程刚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程刚任牡丹江市肿瘤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期间,违规操办岳母、父亲葬礼,子女升学等事宜,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礼金共计33万余元。程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程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9月11日 下午 10:20
其他

女警吴婵凤被查!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婵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吴婵凤简历吴婵凤,女,历任贵港市交警支队副政委、工会主席,副支队长等职。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2次,获评为全区公安政工先进个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全区政法系统“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区公安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贵港市五一巾帼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贵港市优秀共产党员。转自:水母真探社
9月11日 下午 10:20
其他

突发!武汉一家律所被警方查封,网传是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涉嫌诈骗!

来源:千千法言、法务之家网传:昨夜(9月10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某写字楼里的某律师事务所被警察叔叔一锅端了,原由是与不正规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合作,涉嫌罪名很大可能是诈骗,具体情况还是坐等官方通报吧。近年来,随着抖音、视频号等的兴盛,还有那帮搞教培、健身房等倒闭了的人进军法律服务市场,他们敢于号称"打不赢官司不收费、承诺百分百胜诉与回款、7天快速离婚、离婚不用到场",收费很低,这种视频广告随处可见,其本质是利用当事人的急切心理,利用法律专业的信息差,实施欺骗行为。如果最终无法实现承诺,这就是一种欺诈,收费金额高了,这就是诈骗。律师个人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与不正规的营销机构合作,轻则受到行业处罚,重则构成犯罪!该律所成立于18年,现有9名律师。截止小编推送,有本地律师消息说,还有一家湖北律所被查封。也有本地律师说,可能是假冒律所。最终是何原因,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据武汉的律师朋友说,这家律所与不正规的法律服务咨询公司合作,让公司挂律所的牌子,律所注册地在武汉市硚口区,可武昌区也有地方挂律所的牌子。朋友还说,司法局经常接到对这家律所的投诉。我看到封条是公安贴的,这表明这家律所很有可能涉嫌刑事案件,罪名可能是诈骗。近年来,法律服务市场乱象横生,什么人都可以进军法律服务市场,那些开餐馆、开健身房等倒闭也进军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随着抖音、快手等视频号的盛行,他们象蝗虫似的无孔不入,抖音、快手等视频号上都是他们忙碌的身影,法律业务市场很大一部份都被他们霸占了。大家还记得去年律师圈抨击“法务经纪人,律师经纪人”一事吧。有些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的业务员在进行宣传时,声称可以对接全国甚至国际的律师、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系统,有的还承诺包赢,打不赢不收钱,等等,简直就是无所不能,这些一看就是骗人的,可由于信息差,由于当事人急于需要法律服务的迫切心理,有人就信这个。如果最终无法实现承诺,相关人员可能就涉嫌诈骗了。至于武汉这家律所具体情况如何,我们就坐等官方通报吧。这也给律师们敲警钟,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与乱七八糟的营销机构合作,不然轻则受到行业处罚,重则构成犯罪。同时,对法律服务咨询市场的乱象,也希望相关部门出手,管管那些牛鬼蛇神吧
9月11日 下午 10:20
其他

行贿零容忍:行贿30元,被控涉嫌贿赂移民局官员罪

刚刚!一名中国男子被控上新加坡法庭!!被控罪名是涉嫌贿赂移民局官员。在庭上,他没有认罪的意愿,案件延后再审。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如若贪污罪成,违例者最高可判10万新罚款,或最长5年监禁,或2者兼施!行贿者也将面临相同的刑期。图源:早报中国男子因行贿30新被控,新加坡对行贿0容忍!事情发生在今年的8月8日,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的抵境厅(Arrival
9月10日 下午 10:34
其他

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损千万自杀,妻子被诉承担巨额还款责任

对张兰来说,丈夫两年前毫无征兆的自杀是她被卷入无边黑洞的起点。2022年6月的一天,张兰的丈夫周飞在家中突然自缢。之后,丈夫生前的五名好友、同学陆续打来催债电话,要求张兰偿还丈夫生前欠款,总额490万元。但张兰对丈夫生前的巨额借款及用途毫不知情。经调查她发现,丈夫生前曾开设股票账户并投入逾千万元炒股,股票账户资金全部亏空,丈夫自杀的时间临近数笔借款利息支付日期,因此张兰认为丈夫自杀应与此直接相关。此后,五人先后将张兰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周飞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张兰归还借款及利息。但在张兰看来,丈夫周飞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下巨额债务用于炒股,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且该五人均认识自己,但从未提及周飞借款,借据也没有自己签字和追认,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南都记者关注到,法院陆续就起诉作出的多份判决中,对涉案债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不同认定。已审结的几起案件中,有3家法院认为,尽管周飞与张兰事先或者事后均没有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周飞银行账户曾经有多次转账给张兰和儿子,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也有1家法院认为,借款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张兰未对该笔借款进行追认,没有夫妻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在被多家法院判决丈夫生前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张兰的工资卡已被冻结,位于广东茂名的两套房产一套已被司法拍卖,另一套房也被抵押。丈夫借债炒股亏损千万自杀今年56岁的张兰是广东省茂名市的一名公务员,她与丈夫在同单位工作多年,儿子前几年大学毕业后在珠三角打工,生活一度过得平静安稳。2022年6月的一天,张兰下班回家发现,丈夫周飞在家中自缢,未留下遗书和遗言,也没有任何预兆。陷入悲痛的张兰与儿子一起料理了丈夫的后事,还没缓过神来,就接到一个催债电话,催债者是丈夫的高中同学车某某,称周飞自4年前起陆续向他借款180万元,至今未还。张兰回忆,车某某和丈夫是中学同学,关系较为密切,目前在茂名市做旅游行业生意,多年前车某某曾把户口暂挂在张兰家户下,也曾来家里拜访,与自己也算熟悉。但丈夫向其借钱的事张兰并不清楚,车某某也从未向张兰提及周飞向其借款一事。更令张兰始料未及的是,除车某某外,自称丈夫同学、好友的卢某某、黎某某、伍某某、黄某某又找到张兰要求还债,债款总额达490万元。“当时我懵了,完全想不通,我丈夫是普通的公务员,不创业不经商,怎么会欠别人那么多钱,这些钱用来做什么我也完全不清楚。”张兰称。周飞生前所写、由债权人持有的一份借款收据。受访者供图周飞生前股票交易记录。受访者供图她调查后了解到,丈夫生前曾开设股票账户并投入上千万元,因投资失败全部亏损。她推断,丈夫生前巨额举债都是用作炒股,后因亏损无力偿还而自杀。“我哪里想得到他借了人家那么多钱,他肯定是炒股亏太多觉得无路可走,才去走那条不归路了”。债权人诉称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2022年6月底,车某某将张兰和其子周浩然起诉至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周飞生前的借款和利息。车某某起诉称,2018年5月21日起,周飞以需要资金投资为由,分9次向车某某借款,共计180万元,并约定月息2分。2022年6月,在得知周飞死讯后,他便联系张兰和周浩然商讨偿还债务事宜,但张兰和周浩然一直拒绝沟通,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张兰和周浩然偿还借款及利息。张兰辩称,周飞死亡后,周浩然已到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以公证书的形式放弃继承遗产,因此无需对周飞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对于债务偿还问题,张兰认为,借款是直接出借给周飞本人,她并不清楚,直至丈夫去世后才知道该笔欠款的存在,涉案借款也未用于家庭开支。而根据相关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借款未经夫妻确认也未追认,不应当列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间,周飞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多次转账172万余元给张兰;从2018年至2022年间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多次转账217万余元给周浩然。转账金额远大于周飞正常的工资收入。而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称,尽管周飞与张兰事先或者事后均没有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周浩然已明确放弃继承,不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上述判决,张兰并不认可。张兰称,她和丈夫是同一单位的公务员,工资基本相当,生活里的花销并不多,工作几十年也各自攒了一些钱。她和丈夫的财产是分开管理的,丈夫有时也会来向她借钱,称自己是高中班里的班长,有同学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因此,张兰也经常给丈夫转账,几年下来张兰转给丈夫的钱累计也有100多万元,与丈夫转给她的差不多,她也和丈夫约定,“需要的时候要把钱转还回来”。“我想不通,为什么只计算周飞转给我和儿子的钱,而我和儿子转给周飞的钱却完全忽略。”张兰说。一审判决作出后,张兰不服,上诉至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因逾期未缴纳诉讼费被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多份判决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存异除车某某外,卢某某、黎某某、伍某某、黄某某也将张兰和周浩然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周飞所欠债款。在法院作出的多份判决中,对涉案债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却存在不同认定。上述案件中,黎某某起诉的债务清偿案已由广东省茂名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黄某某起诉债务清偿案中,由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已生效,两起案件的审理法院均认为涉案借款属周飞与张兰的“夫妻共同债务”,张兰应当承担还款责任。而在卢某某起诉的债务清偿案中,法院并未认可原告诉称周飞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该案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借款虽发生在周飞与张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周飞短时间内借款22万元,《借款单》上仅有周飞的签名及捺印,且金额较大,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张兰抗辩称对案涉借款不知情,未对该笔借款进行追认,没有夫妻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卢某某未能就此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因此未支持卢某某“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伍某某起诉的债务清偿案则在经历两次上诉、一次发回重申后,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案经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张兰不服判决上诉至经茂名市中院,法院以事实不清、遗漏诉讼当事人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申。今年5月11日,茂南区法院判决认定周飞欠原告伍某某73万余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周飞死后应由张兰偿还。张兰不服,再次上诉至茂名市中院。张兰认为,法院以周飞分别多次转账给被告张兰、周浩然为由,认定借款用于周飞与被告张兰的家庭生活,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推断并无道理。她表示,周飞和她之间的转账是相互的,她转给周飞的钱款与周飞转给她的数额基本相同,因此不能仅通过单方转账判断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张兰代理律师、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植龙称,以家庭间有转账为由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完全违背法律规定的夫妻债务认定规则。此外,从涉案金额的银行流水去向看,周飞基本将款项用于炒股,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周飞转账给张兰和儿子的款项,与借款没有直接关联。游植龙还表示,家庭成员多次相互转账符合常理,一笔款项经多次相互转账后累加数额较大不足为奇,法院以累加的转账金额认为远大于周飞正常的工资收入明显错误,也根本没有考虑张兰和儿子有转账给周飞的事实。张兰对借款毫不知情,且毫无受益,因此涉案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以周飞有转账给张兰和儿子为由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决违反《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显失公平公正。在被多家法院判决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张兰的养老金社保卡、银行卡已被冻结,位于茂名的两套房产一套已被司法拍卖,另一套房也被抵押。“借款用途”为影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重要因素南都记者关注到,近年来,围绕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还是应由举债一方承担的争议持续不休,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也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发布,第一条即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规定将“双方合意”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条件之一。《民法典》编纂时,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也成为婚姻家庭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借款用途”成为影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重要因素。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院教授石佳友曾在《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规则:以法国法为参照》一文中表示,民间借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重灾区”。根据统计,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案件中借款合同纠纷占据整体民事纠纷的绝对主导地位。典型的情形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而判断此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争议的核心所在。石佳友认为,在夫妻共同债务判断上,要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出发,在司法适用中可借鉴法国法的经验,确立“数额过大排除”规则。也就是说,对于以一方名义缔结的债务,即使一方声称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如果数额明显过大,那么应该排除共同债务推定规则,非举债方不能负连带责任。对于此类数额过大的家庭债务,应该要求配偶另一方的明确同意,推行“共债共签”规则。曾就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向全国人大提备案审查建议的李秀萍告诉南都记者,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与婚姻家庭的生活功能没有必然联系,仅仅由于夫妻法定共有财产制,并不能必然推导出夫妻之间应当互为承担无限连带债务责任。“当夫妻单方举债声称系为生产或投资经营,但实际并未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或者其举债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的收益实际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这类举债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秀萍称。游植龙也关注到,对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中,对什么是“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在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由于界定存在问题,有些所谓的“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导致不知情、未受益配偶被负债的情形不断出现。因此他建议,对债权人而言,要明白交易是存在风险的,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要了解、查询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财产抵押和担保。同时,要尊重债务人的配偶对于债务的知情权,如果想要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债务,一定要债务人的配偶共同签名确认。否则,事后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其不知情的债务,也不符合法理。(张兰、周飞、周浩然均为化名)来源:南都记者刘嫚
9月10日 下午 10:34
其他

上海一女子自拍40条淫秽视频获利8274元,被判刑十个月罚款15000元

以案说法:这种“挣钱”的方法写在刑法里据闪电新闻报道:上海一女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引流后,将自拍的淫秽视频贩卖给他人。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诉审判,涉孟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一案。
9月10日 下午 10:34
其他

注意!1975-1998年出生法律工作者恭喜啦!!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律师办理的811.6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有122.8万多件,占诉讼案件总量的15.1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为110.8万件,刑事案件数量仍长期处于高位,占比仅次于民事案件。显然,刑事业务的案件量非常多,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抢”到。怎么抢?还得靠专业。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基于此,我们曾跟徐昕老师磨了两年多,力邀徐昕老师开一次线下课程,希望徐昕老师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这正好符合了老师的要求,因为一直以来,徐昕老师都希望能认识更多愿意以刑辩为专业的律师,形成一个可能合作的小群体。他发起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大案刑辩研修所等项目,也让一批批优秀年轻律师获益。秉承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在今年4月份,于上海开设了一场以”庭前辩护”为主题的线下课。共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齐聚上海,通过2天1夜2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集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了刑事辩护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大大提升了刑事辩护能力。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所以这次徐昕老师携其大案刑辩团队组织线下课,就是为了手把手传递律师办理刑案技能。他将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1、本次线下课,你为什么一定要来?第一期庭前会议上海站,好评如潮以上为会场讲课现场,200多人座无虚席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3周,已报名15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02本次2天1夜线下培训,您将收获:03主讲导师徐昕教授知名律师,法学教授徐昕教授,曾任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兼瀛和刑辩学院院长,出版了《无罪辩护》
9月10日 下午 10:34
其他

张军:老百姓打官司不仅仅是要个裁判结果,更是一个有理有据、可感可知、令人信服的“说法”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改革任务,人民法院如何具体落实?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最重要的“司法产品”,如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份裁判文书说理中?如何以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小切口撬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目标,更加精准、全面地抓好全会精神的“九分落实”?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裁判文书承载着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履行司法责任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加强释法说理,是人民法院落实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每一名法官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张军与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当前释法说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应当如何释法说理,如何提高释法说理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出明确要求,有关法律也要求裁判文书必须释法说理。但司法实践中,仍有判决因为法官能力不足、认识不够、担当缺乏等原因,导致不说理、乱说理、说错理。“对照党中央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张军指出,老百姓打官司不仅仅是要个裁判结果,更是一个有理有据、可感可知、令人信服的“说法”。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就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提高说理能力、加大说理力度,真正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的重要论述,就要求法官准确把握释法说理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说理质量。”张军指出,裁判文书要“摆事实、讲道理”,将释法说理贯穿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全过程。“释法说理不仅是为了说服当事人,赢得公众、社会的认同,更是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行使,把司法公开、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到实处。”要落实好“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力求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并茂,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体悟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人文关怀,切实增强对司法的认同。要把握合法性、妥当性、针对性原则,真正把“理”讲清、辨明。“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优化释法说理配套机制建设,大力提升说理能力。”张军指出,要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通过释法说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熔铸到裁判文书中,促进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为当事人“解法结”“解心结”,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当庭释法说理的能力和庭审控制能力,依法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释明,让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庭上见”。要加强裁判文书阅核,把文书说理作为院庭长阅核的重点,既通过阅核文书说理确保质量、防范风险,也充分尊重法官意见,鼓励法官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写出具有影响性、引领性的好判决。要抓实案例指导,把释法说理作为筛选案例的重要标准,把运用案例作为释法说理的重要方法,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作用。要抓住提升审判能力这个根本,加强对新法律、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培训,鼓励年轻法官到基层一线历练学习、了解社情民意、提升“共情”能力,搭建展示平台,逐渐形成释法说理好的裁判文书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法院干警在线上线下听课。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最高法全体在京院领导参加。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法院干警在线上线下听课。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9月10日 下午 10:34
其他

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替人信访牟利,被判寻衅滋事罪

我一直相信,人在极端环境下所爆发出来的求生欲,往往不是来源于「我还没活够」,而是来于「还有人在等着我去照顾」。
9月9日 下午 10:10
其他

最高法再审改判: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具有保障居住权益的属性,即便车位被抵押,亦可排除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1.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依法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属于商品房所提供居住功能的必要延伸和拓展。车位使用权与业主居住权密切相关,具有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属性。对小区业主而言,一定数量的车位、车库的配备,是与其居住权密切相关的一种生活利益,该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2.享有车位抵押权的银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购房人在抵押之前已经实际占有车位,并支付全部价款,且对未办理产权登记无过错。而银行在后设定抵押权时未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存在过错。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购房人的权利具有优先保护的必要。故可以认定购房人对车位享有排除银行抵押权的执行的合法权益。全文: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9月9日 下午 10:10
其他

区委书记余长明,出差刚落地被带走

重庆市委督查室主任(2000.09-2004.06西南农业大学土壤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农学博士学位)2004.05-2007.07
9月9日 下午 10:10
其他

吐血总结:民法典中的99个细节知识!

《民法典》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分别为保证合同、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即债权让与+借款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
9月8日 下午 9:24
其他

人事 |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拟提名为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来源:安徽先锋、亳州中院9月4日,亳州中院召开新任院长候选人履新见面会。会议宣读了省委关于亳州中院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提名王咏梅同志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免去李孝云同志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到省高院任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中汉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咏梅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将牢记嘱托,不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人民立场,狠抓执法办案,以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新要求新任务;始终坚持从严从实,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亳州平安亳州贡献全部的智慧和力量。8月25日,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汪华东,男,汉族,1972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淮北市委副书记、市长,拟任省辖市市委书记;吴劲,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滁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拟任省辖市市委书记;吴璀平,女,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委副秘书长,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陈东,男,汉族,1976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阜阳市副市长,拟任省辖市市委常委;夏迎锋,男,汉族,1969年1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马鞍山市副市长,拟任省辖市市委常委;王咏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挂职)、党组成员,拟提名为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安保红,男,汉族,1970年7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拟提名为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0551—12380;邮政编码:230091;举报网站网址:www.ah12380.gov.cn)。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2024年8月25日王咏梅
9月8日 下午 9:24
其他

29亿离婚案收4500万律师费,当事人以“我是文盲,离婚不是我的本意”为由,可以要求减少吗?

原告: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被告:项某英,女,1948年12月7日出生,住上海市徐汇区。【博京律所诉请】项某英支付律师费4523.993万元,后博京律所变更为2370.4873万元。【项某英主要辩称】博京律所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聘请律师合同》第四条第3款的约定属于风险代理收费,而非根据确定标的额进行比例收费。二、在离婚案件中以风险代理收费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没有法律效力。三、离婚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对于可以适用风险代理收费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律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前置告知程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无效。四、项某英系文盲,在合同订立时不理解系争条款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其不产生效力。五、《聘请律师合同》中的讼争律师收费畸高,收费标准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应适用。六、即使法院认定系争条款有效,因系争条款系格式条款,显失公平,项某英有权行使撤销权。七、博京律所及其指派的吴志强、李某带律师严重违反系争合同约定,以牟取违法利益为目的,恶意破坏家庭关系,导致古稀夫妻离婚的严重损害后果,构成根本违约,无权主张律师费。八、《关于聘请律师合同的说明》不是项某英真实意思表示,不产生法律效力,亦不构成对《聘请律师合同》的变更。九、根据《聘请律师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博京律所亦无权以主张到权益的比例收取律师费。十、鉴于博京律所投入一定时间与工作,可酌情根据合理工作时间计算律师费。在博京律所变更诉请后,项某英补充答辩意见如下。一、系争风险代理条款无效后,博京律所已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其重大过错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无权主张服务报酬。二、即使博京律所有权在合同无效的前提下主张律师服务报酬,报酬计算应以其实际付出的工作量为基准,根据工作小时确定报酬数额。……被告认为至多在25万元以内支付原告报酬。三、原告提出29.641161亿元为诉讼标的,并按《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中间值主张律师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支持。……经原、被告一致认可,符合律师服务合同约定的诉讼标的数额,应当以55,000,000元为准,最多只能是法院及双方当事人确认的4亿元……,即以4亿元为诉讼标的进行计算,正常履行且有收益的可得报酬低线为2,720,000元。基于原告违法、违约中的过错程度、原告实际工作量及原、被告之间专业知识和地位差异等因素,可在此基础上按25%计算,即在193,250元之内确定原告报酬,最高不超过680,000元。最后,原告变更诉请后的数额远高于原违法报酬约定计算出的律师费,严重违背法律原则和导向。综上,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或者在250,000元以内酌定原告合理成本。【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4月11日,(甲方)项某英与(乙方)博京律所签订聘请律师合同,约定:1.为甲方向郑某某发出律师函,主张财产权(具体由甲方确定);2.律师函发出后,如郑某某未做任何反馈,也未实现给付的,则代表甲方向郑某某主张权利,进行交涉或谈判,以实现甲方主张;3.律师函发出并与郑某某交涉或谈判未果的,代表甲方向郑某某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在甲乙方讨论基础上进行确定。…四、经双方协商,甲方按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1.第一委托事项:律师函发出前,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叁万元;2.第二项委托事项:通过交涉或谈判实现甲方主张的,则甲方同意按其配偶支付的一个月生活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律师费甲方于第一个月生活费到账后3日内支付50%,第二个月生活费到账后3日内再支付50%;3.第三委托事项:上述两项均未实现甲方主张的,则甲方委托乙方对郑某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二审、调解、和解和执行等全部诉讼程序),甲方于正式起诉前再付5万元律师费,余款将通过诉讼或调解或和解而主张到的权益的10%作为律师费支付给乙方。”同日,项某英在博京律所提供的《关于聘用律师合同的说明》落款处签名,……说明如下:本案金额大、案情复杂、周期长,通过与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协商,考虑到本人诉前没有经济能力直接按《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律师费,故最后确定所有阶段全包收费比例10%,并申请缓交律师费,经协商最后确定余款将通过诉讼或调解或和解而主张到的权益后再向博京律所支付。”同日,博京律所向郑某某发送律师函,未获回应。2018年4月24日,博京律所为项某英拟写离婚起诉状,向本院申请立案。离婚起诉状由博京律所律师打印格式文本,项某英在落款“原告”处签名。离婚起诉状后附有财产清单及估值表,罗列郑某某名下车辆4部、不动产4套、直接持有股权或股票及宏润控股主要资产情况,暂估金额为26.4亿元。该表格由博京律所律师制作,项某英未签名。本院于2018年5月2日对项某英诉郑某某离婚一案予以立案。2018年5月3日,项某英向本院递交缓交受理费申请书,称因其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无力承受巨额受理费,故向法院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99,200元。该申请书为打印文本,由博京律所律师制作,其中“人民币2,799,200元”部分由博京律所李某带律师手写添加,项某英在添加部分之后签名。我院于2018年5月10日作出(2018)沪0104民初916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郑某某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2018年7月3日,项某英与郑某某签订备忘录,吴志强律师作为项某英的代理人在备忘录上签名,项某英与郑某某之子郑某1、郑某2作为见证人在备忘录落款处签名。2018年7月24日,项某英与案外人尹某某签订委托调查协议,委托尹某某代为调查取证,合同签订首付款25,000元,调查终结后付款25,000元。博京律师称项某英想调查郑某某有无婚外情,代理人从网上搜寻到尹某某,项某英与尹某某在博京律所签订协议,费用25,000元由项某英交付博京律所李某带律师,再由律所支付给尹某某。项某英认为博京律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向委托人提供违法服务,其在履行法律服务中存在违法行为,不合法的收费已由博京律所取得,应全额返还。2018年8月1日,博京律所向郑某某发送律师函:“…鉴于郑某某未能配合法院实施宏润控股名下不动产之查封,依照2018年7月3日备忘录第四条约定,登记在郑某某名下的宏润建设79,466,797股股票已归项某英所有。请郑某某立即办理该等股票的过户手续。”博京律所接受项某英委托后,开展律师服务工作,为离婚案件诉讼调取相关人员身份信息资料、代为缴纳诉讼费及保全费、申请调查令、申请限制郑某某出境、准备保全材料并申请保全、草拟调解方案、与项某英子女及郑某某律师进行沟通等相关工作。2018年9月29日,经本院主持调解,项某英与郑某某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本院作出(2018)沪0104民初9160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如下:“一、项某英与郑某某离婚;二、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XXX号房屋产权由项某英、郑某某共同共有;三、上海市徐汇区田东路380、386、392号101室店铺归项某英所有,郑某某于2018年10月31日前配合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四、上海市徐汇区辛耕路XXX弄XXX号32B房屋产权归项某英所有,郑某某于2018年10月31日前配合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五、郑某某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项某英人民币20,000,000元,其中10,000,000元于2018年10月30日前支付,另10,00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六、其余在项某英、郑某某各自处及各自名下财产均归项某英、郑某某各自所有;七、案件受理费,因调解结案,故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000,000元(项某英已预缴),由项某英承担300,000元,郑某某承担70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项某英承担。”该案已生效。博京律所提供证人孙小昆、鲍振玉的证人证言及公证书,证人孙小昆、鲍振玉系夫妻关系,证人与项某英系朋友关系。证人陈述,鉴于朋友关系,每次回沪项某英都哭诉婚姻不幸,约30多年无夫妻生活,看她痛苦的状况且离婚欲望一次比一次强烈,鲍振玉出于同情让孙小昆帮她找律师,在将选择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告知项某英后,项某英确定后就委托事宜与孙小昆商讨,之后委托孙小昆与吴志强律师交涉:1.恳请吴律师代理此案;2.律师费可否优惠?或按风险代理。吴律师答复:1.风险代理不可做,司法部有规定;2.建议先调解,不成再诉;3.律师费可以按规定分期支付。项某英既想离婚,又无钱打官司。她想来想去提出方案:前期少付点,结案按收益10%结清。吴律师同意。之后项某英自行与律所签约,证人未参与。博京律所为取证所需,由其负责人吴志强律师于2019年1月22日到上海市闵行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上海市闵行公证处于2019年2月21日出具(2019)沪闵证经字第235号《公证书》,证明吴志强律师与项某英、郑某2的微信聊天记录在现场截屏后打印附卷,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公证书仅证明电子数据被提取时的客观状况,不证明其在提取之前的状况。另查明,户籍资料记载项某英的文化程度为文盲或半文盲。项某英于2003年1月30日初次领取驾照,有效期至2025年1月30日。项某英申请证人胡某某出庭作证,证人胡某某当庭陈述:“我与项某英是朋友,项某英是文盲,只能写自己的名字,我与其微信聊天通过语音,我曾用项某英的手机为其代打文字。2018年4月24日、4月26日两条微信聊天是我帮她打的,7月28日的文字不是我打的,是语音转换成文字,是象山话转换。便条由我写好交给项某英,平时惯常操作都有记录,项某英一同到银行转账,由我操作,便条上记录均为建设银行,系一次整理所得,2018年5月的200,000元系汇给法院的诉讼费,现金40,000元交给吴律师是我听项某英口述所作记录,总计金额420,000元。”博京律所认为证人与项某英关系密切且参与离婚调解,有利害关系,且证人所述内容也只是听项某英转述,其证词不可信。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项某英与博京律所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委托博京律所处理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建立法律服务合同关系。项某英辩称其为文盲,离婚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对此,本院认为,户籍资料记载的文化程度并不能客观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即便文盲也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结合项某英取得驾照、正常处理日常生活事务的情况,且在离婚诉讼中,项某英本人到庭陈述其要求离婚的意愿,并最终在本院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的事实,足以证明离婚系项某英本人意愿,其为处理离婚事宜委托律师,签订聘请律师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确认。项某英相关辩称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婚姻继承等类型的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博京律所与项某英约定的按实际实现的权益的10%收取律师费,该约定对财产范围、价值衡量均处于不确定状态,并非对诉讼标的额的约定,符合风险代理的特征,属于风险代理。婚姻案件按风险代理收费不利于维护家庭和睦、有违善良风俗亦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因此合同中关于收费标准的约定应属无效,但博京律所在项某英与郑某某离婚纠纷诉讼过程中实际履行了代理义务,项某英亦接受了代理服务,故仍应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诉讼标的额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博京律所主张离婚案件诉讼标的额为2,964,116,100元,首先,由于博京律所与项某英约定律师费按主张到的权益的10%收取,该约定内容可以明确系争律师费用的收取以财产相关标的计算,未采用其他收费标准,该约定内容同时明确,该财产权益明确指向通过离婚诉讼,以裁判、调解形式确认并实际实现的权益,故双方在签订《聘请律师合同》时对诉讼标的金额未有明确约定,实际也无法明确约定,仅具备框架性的内容,但可以明确排除以财产总额收取律师费用,因此系争律师代理费用的收取,必须在裁判结果明确后方能确定,故博京律所上述离婚案件诉讼标的额的主张本院不能采纳。其次,在离婚案件诉讼过程中,博京律所律师作为项某英的诉讼代理人对夫妻双方财产标的金额的主张虽多有变动,但多次变动金额未经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亦未经法院最终确认,不足以影响对最后实现的财产权益标的的确定。再次,离婚案件最终经本院调解结案,本院以结案标的额为400,000,000元的标准计收诉讼费用。经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院依照博京律所与项某英一致确认的离婚案件最终结案确定的诉讼标的额400,000,000元计算项某英应支付博京律所的律师代理费用,符合公平合理原则,最为妥当。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诉讼标的额为400,000,000元的收费在2,723,000元至6,225,000元之间,项某英主张博京律所为追求违法巨额律师费收益而违约,以及在履约过程中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要求在以400,000,000元为诉讼标的进行计算的可得报酬低线基础上承担违约责任,按25%比例计算进一步减少服务报酬。对此,本院认为,博京律所已提供证人证言阐述签约经过及律师收费方式的约定过程,提供房地产登记信息、工商登记查询等取证材料、代理人与项某英本人及其子女多次沟通协调等证据证明其实际服务内容,且自双方签订律师聘请合同起至本院最终达成调解离婚结案的诉讼过程中,项某英对博京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从未提出异议,最终离婚调解协议亦由代理人陪同项某英共同至本院签署,现项某英辩称博京律所构成违约,且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法律服务合同已按约履行完毕,本院根据博京律所提供的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参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酌定为4,500,000元。项某英已向博京律所支付律师费80,000元,对此双方一致认可,本院予以确认,应从项某英向博京律所支付的律师费总额中予以扣除。根据合同约定,项某英应支付差旅费5,000元,与博京律所提供的相应票据金额基本相符,本院予以确认。调查费25,000元,系项某英与案外人签订合同,相应款项由项某英交由博京律所律师,再由博京律所代为支付,博京律所为委托人代为支付相关款项并无不妥,该费用应由委托人即项某英承担。保全费5,000元,基于立案、申请诉讼保全均由博京律所律师来院完成,项某英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保全费由其直接支出,该费用仍应包含在博京律所垫付费用中。根据双方一致认可,项某英已向博京律所支付各项费用合计1,445,000元,扣除其应承担的保全费5,000元、诉讼费1,299,525元、调查费25,000元、差旅费5,000元,尚余110,475元,该部分费用应在律师代理费中一并结算。综上,项某英尚需支付博京律所律师费4,389,525元。【一审判决】项某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费4,389,525元。【二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项某英要求:改判项某英支付博京律所律师费366,525元。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要求:改判项某英支付律师费588.9525万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324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165,324元,由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负担人民币118,408元,项某英负担人民币46,9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284元,由上诉人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负担人民币18,300元,上诉人项某英负担人民币38,984元。附:律师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
9月8日 下午 9:24
其他

任前公示:90后法院四级法官助理,拟提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

陆晓晓,女,汉族,1989年9月出生,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提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
9月7日 下午 9:01
其他

“接受色情服务”,陈德美被决定逮捕!

正义网记者9月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陈德美涉嫌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对陈德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陈德美
9月7日 下午 9:01
其他

我从公务员辞职,做这类律师3年的收入:29万、43万、65万……

在经济下行而执业律师即将突破75万的现在,行业内卷严重,80%的律师都在为案源焦虑。而劳动法业务,就是解决案源和收入的绝佳利器!据统计,自2013年至2023年12月,劳动争议案件共计审理4563751起。企业急需律师来把控全局,尤其是在劳动争议高发阶段,例如企业招聘、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变更中进行风险防范,普通员工也需要律师进行法律服务咨询和劳动诉讼。律师在这一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劳动争议的相关案件是律师拓展业务和客户的制胜法宝,一次专业优秀的法律服务,很容易获得委托人的信任,从而为开拓业务和客户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为律师最核心的业务之一,更是一个还可继续深挖的广袤市场。可以说每一位律师,都有必要学习劳动用工实务。代理劳资纠纷案件,更是法律师绕不开的课题。虽然劳动法业务门槛不高,但随着劳动争议新型问题的不断出现,大部分律师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为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快速掌握劳动法中疑难杂症的能力,现特开设2天免费直播课!扫码进群免费听课本号粉丝专享福利如果说刑事诉讼如同一片海洋,刑事辩护律师就是海洋中驾舟冲浪的航海人,刑法就是行驶的游戏规则,刑法中的限制性规定就是海洋中的暗礁涌流。如果要在风浪中学会游泳,就一定要学会刑事辩护技能。如何规范、高水平、低风险地进行有效辩护?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接手案件时必须思考和选择的难题,也是所有法律人应当直面的课题。其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辩护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基础工作,从收集辩方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的证据综合运用,证据辩护有可能突破案件甚至颠覆指控。证据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贯穿于开庭审理的各环节。如果说刑事辩护是一座大厦,证据辩护就是拆掉控方大楼的每一块砖,同时用砖、水泥、钢筋建筑一座新的辩方大楼,重要性可见一斑。为此,9月21、22日(周六日),徐昕携及其大案刑辩团队,将开设2天1夜《刑事辩护全流程:证据辩护》北京站高阶线下营。一直以来,徐昕律师有个“专接大案、冤案”的标签。起初,他做律师只是兼职,但无奈因蒙冤而向他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为此,他主持了“无辜者计划”,组建了大案刑辩团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刑辩律师帮助无辜的蒙冤者。也因此徐老师身边聚集了众多国内刑辩良才,又做了大量的刑事大要案,他们经常共同战斗和互相商讨、总结。截止2024年初,徐昕律师与其组织的大案刑辩团队,已成功实现无罪辩护54起。其中包含了天津大妈枪案、刘大蔚案、深圳鹦鹉案、王成忠案、包头案、吴谢宇案、胡鑫宇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错换人生28年案等重大影响性案件,大案刑辩团队刑辩技术之强,有目共睹。其实刑事辩护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大多都是共通的,很多困扰许久的问题,经验丰富的律师一点拨,或许马上就能悟透了,其实缺的就是那么一点与资深律师交流的机会。基于此,我们曾跟徐昕老师磨了两年多,力邀徐昕老师开一次线下课程,希望徐昕老师以过来人的角度,通过授课交流,帮助那些想突破的刑辩律师执业能力更上一层,同时也为整个律师行业培养更多年轻人。这正好符合了老师的要求,因为一直以来,徐昕老师都希望能认识更多愿意以刑辩为专业的律师,形成一个可能合作的小群体。他发起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大案刑辩研修所等项目,也让一批批优秀年轻律师获益。秉承着这样的目的,我们在今年4月份,于上海开设了一场以”庭前辩护”为主题的线下课。共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齐聚上海,通过2天1夜2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集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习了刑事辩护中的重点、要点、难点,大大提升了刑事辩护能力。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培训结束后,参与庭前会议的学员们,在学习群里疯狂为徐昕老师点赞。因为课程讲的太好,受到了学员们一致的感谢和打call。“徐老师真的很负责,很谦逊,此行受益匪浅”“这次学习真的找到归属和安全感”“今天上午刚开了一个庭,我打断了检察官法官无数次,现学现用,效果就是好”“每次成功应用徐老师的理论和经验,都感慨徐老师真是国内刑辩实务的拓荒牛,弥补了学校教育的致命空白、教育了刑辩律师,更为所有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打开了视野激活了刑事辩护程序"……好评太多,以下放出部分截图,以佐证所言不虚。(点击图片下方即可查看大图)培训结束至今快4个月了,学员群仍然非常活跃,不但有徐昕老师时不时在群里分享,学员们也经常在群里谈论案例。还有学员希望徐昕老师能再办几期:然而徐昕老师太忙了,很多冤案找到老师,他的主要精力都在于学术研究和办案申冤。而如今,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徐昕老师终于空出时间,在9月21-22日(周六日),开设以‘证据辩护’为主题的2天北京线下培训。为了授课和交流的更好效果,徐老师要求不得超过200人。然而仅推出一个月,已报名180多位学员,其中包含很多了上海站的老学员,因为跟着徐昕老师学过,明白徐昕老师课程的含金量,所以都是第一时间报名复训。目前仅剩少量名额!!感兴趣的朋友请尽快扫下方图中二维码,联系助教咨询报名。扫码咨询徐昕老师9月最新线下营↓↓↓一期老学员推荐雷顺勇(陕西金控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4日参加了徐昕老师的首场线下课,听徐昕老师讲了庭前会议的辩护策略、庭前会议的阻击、庭前会议的前置问题以及庭前会议涉及的管辖、回避、排非,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公开开庭、举证质证、直播、旁听等问题,信息量极大。课程内容特别丰富,我记录了二十页的笔记,徐老师的授课给我很大的启发。我相信很多参加该课程的同仁和我的心情一样,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两天的圆桌会议我也都参加了,和全国各地两百多位律师同仁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也让我收获很多。摘自《在绝望的刑事辩护里传递希望
9月6日 下午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