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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版权引发毒杀案,这才是真实的黑暗森林?!

楚青舟 深瞳商业 2023-07-24



作者 | 楚青舟
发布 | 深瞳商业(ID:DEEP-FOCUS)

大家好,我是关注内容产业的青舟。
最近业内最大的一个新闻,就是《三体》了。今天,我想就和你从《三体》背后的一个故事聊起。
《三体》动画终于上线了,但总策划林奇却再也看不到这一天。就在2年前的圣诞节,39岁的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突然死于一场蓄谋已久的投毒。
在这样黑暗的故事背后,隐藏着一个残酷的头部版权市场
(林奇)
2020年12月16号,林奇感到身体不适,决定去医院看看。没想到,入院之后,病情迅速恶化,第二天,警方就接到医院的报警:林奇疑似中毒。
警方第一时间展开侦查,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许垚。
但是,医院和警方这么迅速的行动,最终仍然没能挽救林奇的生命。
因为投毒的手法实在太狠毒了,林奇身体里的毒药不是一种,而是很多种,持续投毒时间长达1年。
而许垚被警方控制后,仍然没有及时交待准确的毒药类型和名称,最佳治疗时间被白白耽误。
许垚是谁?

林奇的下属,游族网络首席风控官。
之前,公司一直没能谈下《三体》的版权,而许垚入职之后,一手搞定了这件事,因此也被任命为三体宇宙CEO,年薪高达2000万。
但在后续的版权内容开发过程中,林奇对许垚的工作极为不满,对他的岗位、薪资都做了比较大的调整。
许垚觉得自己劳苦功高,对这样的调整同样极为不满,但没人能想到,他竟然会如此狠毒。
在这个事件里面,我们不仅能看到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也能看出,《三体》这样的头部版权,在一家公司的利益版图中是多么重要。
这样极端的案例,当然是极少数。但是,头部版权引发的战争,激烈和残酷程度仍然超过咱们普通人的预想。
借用马保国的话,可以说,有三种最常见的手段:来抢、来骗、来偷。一个比一个路子更野。
一、抢版权:可惜了的陈雪凝们
第一是抢版权。
这已经是最正常的手段了,毕竟咱们还是朗朗乾坤啊,不是真的抢劫,而是拼命抢、砸钱抢。
“砸”也不仅仅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有时候真的是拿着麻袋,装着现金去砸的。
前两年有个00后歌手陈雪凝很火,不知道你听没听过她的歌曲。
2019年,《绿色》《你的酒馆对我打了烊》的播放量都超过了10亿次,《绿色》还获得那一年腾讯音乐娱乐盛典的年度十大金曲。
消息人士告诉老楚,当年某公司为了拿下她的版权,直接坐着飞机,扛着几百万的现金就去了她家。
十几岁的音乐人,哪见过这种场面,马上就被砸晕了,签合同了。
但关键是,这时候陈雪凝已经有版权合约了,最后这家公司和陈雪凝都惹了一身官司。
版权的争端持续了很长时间,也让音乐平台放弃了对她的力捧。这两年,陈雪凝的热度直线下滑。对一个创作者来说,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陈雪凝2019年以来的百度指数)
二、“骗”版权:不能再写《鬼吹灯》的天下霸唱
从版权的角度来说,抢版权这还算好的,有官司可打,说明至少还是法律能管的。但是第二种手段,“骗”版权,就防不胜防了。
比如说,《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用《鬼吹灯》里的人物胡八一续写了一本小说,结果呢,被腾讯的阅文集团给告上法庭了,还赔了100多万。
我不能再写我写过的小说,这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诞?想一想商业世界的残酷,《三体》的想象力可能都不够……
为什么呢?
据天下霸唱自己说,2005年,他刚开始在起点网连载《鬼吹灯》,效果很好,网站突然说决定给他发一笔“奖金”,但是得签个合约,于是,大家开开心心的约了一场酒。
喝嗨了的天下霸唱,当场就稀里糊涂签合同了:
(摸头的天下霸唱)
10万块钱,就把《鬼吹灯》第一部四本书的版权给卖了。后来又把第二部四本书的版权同样卖给了起点。
卖的是什么权利呢?“除中国法律规定专属于作者权利以外的全部权利”,“全部权利”,你听一听就知道这有多么吓人。
(图片来源:好剧邦影视)
注意啊,“骗”版权的“骗”字我打了双引号,因为……这是合法的。
但你是不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是啊,天天埋头打字的作家,能懂多少法律条文啊?能知道具体什么权利具体能值多少钱吗?
这叫什么呢,叫利用“信息差”来赚钱。
刘慈欣面对的情况也一样啊。游族网络用了1.2亿,从导演张番番的手上买下《三体》的影视版权。
而张番番是花多少钱从刘慈欣手上买的呢?同样只有10万块钱,而且同样是“买断”,也就是说之后这个版权再产生的收益,大刘一分钱也拿不到。
看着写出黑暗森林理论的刘慈欣,这是我唯一一次敢说:大刘,你还是太单纯了啊。
当然,后来三体宇宙为了让刘慈欣一起参与,给了他5%的股权,这是另外的事情了。
(开心的刘慈欣)
三、“偷”版权:高晓松和盗版商的“谈判”
但是,忽悠版权,多少还是要给点钱的,所以这还不是最差的。如果你遇到了“偷”版权,那才真的是欲哭无泪。
最典型的偷,就是盗版。
高晓松就曾经讲过一个事,当年盗版歌曲实在太猖獗了,他实在没办法,走正规的途径解决不了。
于是,他最后想到一个办法:找了几个头部盗版商谈判。谈判的过程是这样的:
“大哥们,让我们先卖10天,咱们盗版再上,行么?”
“不行,就给你5天!”
“5天根本不够回本,如果创作者死了,你们盗版谁去?”
盗版商一听:诶,你讲的还是有道理的。盗版行业也要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嘛。所以最后也松口了:
“那就一礼拜,你们一礼拜,我们就上。”
这就实在是属于讽刺他妈给讽刺开门,讽刺到家了。
当然,客观地说,过去几年,影视、音乐等等的正版化工作还是突飞猛进的。但这种偷版权的事是不是就消失了呢?并没有。
比如,看过我之前讲“洗歌”的朋友就知道:
在音乐行业,“洗歌”已经变成一个产业链了,并且从1.0版本“单纯”的“洗歌”,进化到2.0版本的“偷歌”,甚至已经出现3.0版本的直接“偷人”行为。
来,我们再欣赏一遍洗歌界前辈宋孟君的代表作:《一厘米的距离》(加“洗歌”主题视频中,和夜曲对比的那一小段)。
这曲调,基本上和周杰伦的《夜曲》只有“一厘米的距离”。
这就属于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我也确实无力吐槽了。最后还是来说说,为什么总有这么离谱的事呢?
四、头部版权的“黑暗森林法则”
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头部版权的利益实在太大了。
不求严谨的话,我愿意把它叫做“头部版权的黑暗森林法则”,和《三体》里的黑暗森林法则一样,也有两大基本公理:
第一,逐利是资本的第一需要。
第二,资本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头部版权始终有限。
最大的流量,永远属于金字塔尖的少数。所以头部版权永远是一片森林,每个版权公司都是持枪的猎手。
《三体》的影视版权从10万到1个多亿,八年让张番番足足赚了1000倍。周杰伦一个人,曾经可以给音乐平台带来15%的活跃用户,洗歌蹭流量,蹭到的就是钱。
我也曾经对互联网内容平台的创新寄予厚望。但实事求是针对内容平台的现状而言,我甚至可以说:没有创新,失去很多。没有版权,失去一切。
随着中国内容产业的发展,头部版权的森林里,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猎手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我只能希望,那些认认真真做内容的创作者,能真正获得回报,这就够了,不要总是来骗、来偷这些好同志了。否则,谁来写下一个《三体》,下一个《鬼吹灯》呢?
当然,看文章的朋友也要记得点赞关注一下啊,否则,谁来做下一个视频呢~~
我是青舟,咱们下篇文章继续聊。
点击观看上期视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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